專利申請

專利法第二條規定分為發明專利、新型專利、設計專利,其定義如下:

發明專利: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。

新型專利: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,對物品之形狀、構造或組合之創作。

設計專利: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、花紋、色彩或其結合,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。


專利申請前應注意事項

第一步驟:先檢索是否有相關專利前案已揭露本案之專利特徵。

第二步驟:確認所要申請之範疇係屬發明、新型或設計專利。

第三步驟:確認所要申請之專利是否符合其構成要件。

第四步驟:委託具有專利專業及經驗之單位撰寫專利說明書及製圖。

第五步驟:確定說明書及圖式無誤後,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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